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一定要分割吗?(离婚时房产是否必须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之间难免要面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尤其像房屋这种高面值的财产。本期幸福里买房知识君就为大家讲解下,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全文主要分为三部分,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及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看字面意思可知,就是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包括婚前首付买房与婚前全款买房。两种不同情况有两种不同分割方式:
(1)婚前首付买房:首付部分归属个人,而婚后双方共有的还房贷的资金需要共同分割。
(2)婚前全款买房:房子归属个人,不需要分割房产。
(3)若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即房子就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割。
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平均分割。
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如何分割
1、父母赠与包括付完首付赠与的房子和全款赠与的房子。两种不同情况同样有两种不同分割方式:
(1)全款赠与的房子:如果明确指出房屋归一方所有,则属于私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付完首付赠与的房子:如果房子已经支付首付,则它属于受赠人,但对于婚后还贷的部分,需要补偿给另一半。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它同样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割。
2、继承房产的分割方式与上述类似:
(1)如果明确指出一方继承,则它属于私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规定一方继承,那么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
2021年新规出台,离婚后房产一律这么分,夫妻再闹也没用
根据民政部给出的数据显示,在2020年时,全国平均离结率高达43.83%,这就意味着有100对恋人结婚的同时,就有44对夫妻选择离婚,可谓是非常高昂的离结率。而在一季度当中东北三省包揽了前三甲。其中吉林省结婚登记23325对,离婚登记16679对,离结率高达71.51%;黑龙江省结婚登记23551对,离婚登记15817对,离结率高达67.16%;辽宁省结婚登记33635对,离婚登记22142对,离结率高达65.83%。
从这当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的离结率确实非常高,很多人看着都难以置信。我国2020年平均离结率已经高达43.83%,这意味着每年有多少人离婚?相信大家应该有了一个概念,已经超出了结婚人数的四成!《围城》里有句话说:“爱情多半是不成功,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为什么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了呢?很多人也因此展开了争议。比如说有些人觉得离婚是因为生活太过枯燥,也有些人说,离结率太高是因为生活压力太大。但不管怎么说,这个事实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对于一些夫妻来说,离婚后,为了分割财产也是闹得不可开交。
尤其是对于房子来说,更是夫妻争抢的主要目标。因为现在的房价太过高昂,使得房子占据家庭财富的比例也比较高,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房子占据家庭财富的70%,也正因为如此,即使离婚了也要争夺房子的归属,甚至不惜打官司。曾经同床共枕的夫妻,离婚时却为了房子而撕破脸皮,甚至大打出手,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但不管怎么说,房子是坚决不能让步的。大家都知道,现在结婚没有房子是不行的,可以说房子就是结婚的门槛,只有买房后,才有资格走进婚姻的殿堂。而有些家庭为了买房,也是掏空了“六个钱包”,而且背负着三十年的房贷,透支了未来三十年的消费能力。可以说为了房子,已经付出了半辈子的积蓄。因此,对于房子而言,是一个家庭当中最重要的财富。
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清楚我国的规定,导致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房子,也就没有选择分割房产,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而从今年开始,《民法典》正式开始实施了。让我们来看一下,离婚时分割房产时有哪些规定。
第一: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无需分割
所谓的婚前个人财产,就是结婚前自己的财富。对于房子来说,也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别。对于个人婚前全款买房的,而且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就属于婚前财产,是无法分割的。我们来打个比方,比如说小明年轻有为,在结婚前已经为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而且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结婚后,房产证上依旧只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对于这个房子来说,就属于小明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是无法分割的。
还有就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一方婚前付首付,结婚后双方共同还房贷的情况。我们来打个比方,比如说小明在结婚前,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房产证上依旧只有自己的名字。对于这样的现象,这个房子的归属权依旧在小明手中。如果要离婚的话,小明的首付部分是属于小明的婚前财产,对于结婚后还房贷的这部分钱,是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的。一般就是小明占有房子,而补偿另一方还房贷部分的资金。
第二: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也非常好理解,就是两个人结婚后,在婚姻续存期间,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无论是哪一方挣得多,哪一方挣得少,离婚时,都说需要平均分割的。而对于房子来说,存在两种现象。
第一个就是小明婚前全款买房,或者是首付买房,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个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这个房子也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要离婚的话,无论这套房子是小明全款买的,还是首付买的,都需要和另一方平均分割房产。
第二个就是婚前没有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努力下,买了一套房子。对于这套房子来说,就属于婚后的共有财产,这个非常好理解。但容易出现这样的事情,比如说小明的收入比较高,他和妻子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的,所以小明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并没有用到妻子的钱,而且在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就不愿意给妻子分割这个房产,在小明看来这个房子是用自己的钱买的,而且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所以这套房子应该和妻子无关。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在婚姻续存期间,双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婚后财产,无论是各自保管的收入,还是放在一起保管,都无法否定这是婚后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小明婚后买的这一套房子而言,也是属于夫妻共有的,即使没有写上妻子的名字也一样。因此在离婚时,这个房子应该被平均分割。
第三:父母给予、继承的房子根据情况而判断
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年轻人收入不足,即使在结婚后,依旧没有买房。而对此,父母给年轻人买了一套房子。我们就按照这个基础,来打个比方,比较方便理解。小明的父母给小明全款买了一套房子,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明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续存期间也是如此。如果说首付买房的话,小明和妻子一起还房贷,那么离婚时,要补偿给妻子还房贷时的资金。这个和上面我们所说的婚前首付买房,是一个道理。要是父母送给小明一套房子,而且这套房子上面写的是小明和他妻子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
而对于继承的房子来说,也是相差不大。如果这套房子在继承的时候,没有明言要求被一方继承,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也是需要平均分割的。要是被继承人指名要求让其中一个人继承,比如说指名让小明继承,那么对于这个房子来说,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法被分割的。
对于房产来说,一直是人们离婚时争抢的目标,很多曾经的夫妻也为了房子撕破脸皮。对此而言,可以多了解一下关于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一些规定,避免自己离婚的时候,变得一无所有。尤其是对于女性来说,更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要是离婚的话,这么多年的青春就浪费了。
最后由衷地祝福大家,能够幸福美满!生活中小打小闹非常正常,不要轻易提出离婚,这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伤害性非常大的一句话。要是有孩子的家庭,对于孩子的人生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可以尝试着多理解一下对方,双方互相接纳,这样离婚的群体也不会有这么多了。
2021年,夫妻离婚时不用再争房产了,一律按“新规”处理
民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470.1万对,比上年增长 5.4%。从2003年开始,离婚率已经连续增长17年。
现实社会中,两个人从相识、相恋到结婚并不是那么容易,但是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如果两个人实在无法生活在一起,只能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民法典》对协议离婚设立了“离婚冷静期”。
离婚诉讼中,夫妻比较关注的问题,一个是孩子的抚养权,一个就是财产的分割。在《2019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中,数据统计显示,离婚诉讼案件中,70.52%涉及子女抚养问题,85.25%涉及房产分割。
央行课题组在2019年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家庭中,实物资产占比达79.6%,而实物资产中住房资产占比达74.2%,76.8%的家庭有房贷,可见大部分人购买房屋是通过按揭购买的。不少家庭甚至首付也要借钱,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如何分割就成了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法不外乎情。《民法典》中确定,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果一概作为个人财产处理,那么是对女方家庭贡献的漠视。如果男方婚前按揭购买了总价100万的房子,离婚时升值到200万,增值部分也凝聚了另一方的贡献,按揭还款是由两人的共同财产偿还,在离婚时应当给女方补偿。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夫妻在离婚时,房产分割上,明确了以下内容。
第一,区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而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是属于婚前个人的。
《民法典》第1062条、1063条,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作了区分。以下内容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而以下内容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受到个人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或者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为有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状况就会大不相同。
举个例子,小王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00万,贷款200万。小王结婚5年后,房子从总价300万涨到了500万,离婚时,用于首付的100万属于小王的婚前财产,而房价上涨的200万属于投资收益,即使房贷是用小王的工资收入来还,这套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参与分割。
但如果小王婚前有一套房,婚后又买了第二套房。那么不管第2套房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第2套房的钱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这项资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对个人财产的定义中还明确,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小王的父亲去世之前立下一个遗嘱,表明小王父亲的房子归小王一人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
第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支付一方或双方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等,或者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民法典》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自己借的债自己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举个例子,小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赌博欠了大笔债务,这笔钱是不需要对方帮忙还的。如果小王想卖掉房子来偿还赌债,小王的妻子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再比如,小王和妻子在婚后,以夫妻两人的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用于孩子上学用,在离婚时,房贷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第三,明确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共同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照顾女方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举个例子,小王和女朋友小张相恋多年,二人于2018年登记结婚。2017年小王就买了一套房子,但因为是期房,直到2019年才入住并办理产权证。小张用自己婚后的积蓄对房屋进行装修并买了家具家电。
前不久二人闹离婚,但小王坚持认为,房屋是自己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小张对房屋的装修和家具家电的费用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可以归小王,小王必须补偿装修和家电费用中属于小张的部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四,明确了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的要求,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的。
1.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该方少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向妻子隐瞒自己年终奖20万元的事情,用20万元加上自己之前的储蓄买了一套房子,在离婚时,小王的妻子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如果小王的妻子离婚之后发现了这件事情,也可以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2. 夫妻一方因为养育子女、照顾老年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比如小王和妻子小李在生了二胎之后,由于精力不够,小李辞职在家,专门照顾两个孩子,成为了家庭主妇。如果在离婚时,小李没有明显的过错,小李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因为法律规定了,一方因为养育子女多负担了义务的,可以请求补偿。
3.无过错方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因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不懂法律,就容易在财产上吃亏。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也很重要。
民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470.1万对,比上年增长 5.4%。从2003年开始,离婚率已经连续增长17年。
现实社会中,两个人从相识、相恋到结婚并不是那么容易,但是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如果两个人实在无法生活在一起,只能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民法典》对协议离婚设立了“离婚冷静期”。
离婚诉讼中,夫妻比较关注的问题,一个是孩子的抚养权,一个就是财产的分割。在《2019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中,数据统计显示,离婚诉讼案件中,70.52%涉及子女抚养问题,85.25%涉及房产分割。
央行课题组在2019年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家庭中,实物资产占比达79.6%,而实物资产中住房资产占比达74.2%,76.8%的家庭有房贷,可见大部分人购买房屋是通过按揭购买的。不少家庭甚至首付也要借钱,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如何分割就成了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法不外乎情。《民法典》中确定,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果一概作为个人财产处理,那么是对女方家庭贡献的漠视。如果男方婚前按揭购买了总价100万的房子,离婚时升值到200万,增值部分也凝聚了另一方的贡献,按揭还款是由两人的共同财产偿还,在离婚时应当给女方补偿。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夫妻在离婚时,房产分割上,明确了以下内容。
第一,区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而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是属于婚前个人的。
《民法典》第1062条、1063条,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作了区分。以下内容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而以下内容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受到个人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或者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为有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状况就会大不相同。
举个例子,小王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00万,贷款200万。小王结婚5年后,房子从总价300万涨到了500万,离婚时,用于首付的100万属于小王的婚前财产,而房价上涨的200万属于投资收益,即使房贷是用小王的工资收入来还,这套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参与分割。
但如果小王婚前有一套房,婚后又买了第二套房。那么不管第2套房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第2套房的钱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这项资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对个人财产的定义中还明确,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小王的父亲去世之前立下一个遗嘱,表明小王父亲的房子归小王一人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
第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支付一方或双方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等,或者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民法典》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自己借的债自己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举个例子,小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赌博欠了大笔债务,这笔钱是不需要对方帮忙还的。如果小王想卖掉房子来偿还赌债,小王的妻子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再比如,小王和妻子在婚后,以夫妻两人的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用于孩子上学用,在离婚时,房贷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第三,明确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共同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照顾女方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举个例子,小王和女朋友小张相恋多年,二人于2018年登记结婚。2017年小王就买了一套房子,但因为是期房,直到2019年才入住并办理产权证。小张用自己婚后的积蓄对房屋进行装修并买了家具家电。
前不久二人闹离婚,但小王坚持认为,房屋是自己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小张对房屋的装修和家具家电的费用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可以归小王,小王必须补偿装修和家电费用中属于小张的部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四,明确了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的要求,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的。
1.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该方少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向妻子隐瞒自己年终奖20万元的事情,用20万元加上自己之前的储蓄买了一套房子,在离婚时,小王的妻子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如果小王的妻子离婚之后发现了这件事情,也可以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2. 夫妻一方因为养育子女、照顾老年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比如小王和妻子小李在生了二胎之后,由于精力不够,小李辞职在家,专门照顾两个孩子,成为了家庭主妇。如果在离婚时,小李没有明显的过错,小李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因为法律规定了,一方因为养育子女多负担了义务的,可以请求补偿。
3.无过错方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因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不懂法律,就容易在财产上吃亏。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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