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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抢夺转化的抢劫
《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如果行为人在抢夺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或使用暴力手段相威胁的,属于转化型抢劫;如果他没有使用暴力,只是趁被害人不备,夺取被害人财物的,属于抢夺罪。
携带凶器抢夺但未使用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对“携带凶器”专门予以了明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携凶器抢夺,不管使用没使用凶器都构成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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