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前置程序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劳动争议的数量,提高劳动争议的解决效率,同时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参考: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应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也应该注意仲裁的时效,及时申请仲裁,以免超过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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