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规定,一家公司的诞生和解散都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行的,比如说解散公司就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之后才能解散公司的,不然的话是解散不了的。
法务时刻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人院受理的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务时刻律师解析:
在公司解散之后,其带来的法律效果一般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而公司除了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而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也应该注意的是,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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