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账转手机号在有效嘛
有效。支付宝转账转手机号,并不是一般的手机号,必须是注册了支付宝的手机号。否则没法转账。
二、支付宝转账备注出借有用吗
法律分析:这个备注只具有单方意思表示的效力,不表示对方认可这个备注。因为是单方意思表示,所以支付宝转账备注的内容只具有发出者单方意思的效力,一经达到接受者即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在支付宝上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您好,支付宝存证云合同是签字就生效的,有法律效应。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旗下有“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两个独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厂商。
支付宝主要提供支付及理财服务。包括网购担保交易、网络支付、转账、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个人理财等多个领域。
在进入移动支付领域后,为零售百货、电影院线、连锁商超和出租车等多个行业提供服务。还推出了余额宝等理财服务。
支付宝与国内外180多家银行以及VISA、MasterCard国际组织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金融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最为信任的合作伙伴。
如果是你本人签署的,那肯定是有法律效益的。
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去投诉的。
四、有本人头像还有火车票和支付宝转账红包记录能不能作为法律证据?
可以的,前年的时候还是大前年的时候,专门出台过这方面的法律,像网络聊天还有转账这些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在法庭上都是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的,所以你说的这些都是有法律效益的,但是不知道你是啥情况,所以没法确定可以不可以当证据
应该是可以的,支付宝转账记录肯定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
五、支付宝转账记录能做为证据吗?
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证据包括了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资料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规定,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支付宝转账证明,可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支付宝转账记录上,有说明转账用途,比如借给谁,借了多少,借款用途是什么等,更具说服力。
扩展资料:
支付宝转账的主要证据:
光凭支付宝转账记录,不足以对付老赖。只能说明,两者之间的确存在金钱关系,钱也确实是转账给他了,但还不能够说明两者是借贷关系。如果支付宝转账记录上,有说明转账用途,比如借给谁,借了多少,借款用途是什么等,更具说服力。
很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微信、QQ的重度使用者。《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微信聊天、QQ聊天记录,可作为呈堂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作债权凭证吗
浙江法治在线-支付宝转账记录能成证据吗?
能做为证据。不过你得看用在什么情况之下,有一些人是可以PS作假的,一些书面上,法律上,是不可以用图片来代替的。
作为证据的要求:
要转账的详情截图!要有交易号的截图;
必须经过公证;
打印电子凭证。
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支付宝的使用范围也早已超出了过去的网购范畴,开始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今,在转账、缴费、信用卡还款、O2O线下消费,餐饮、超市便利店消费,出行、理财、社交等多个场景,都有支付宝的“身影”。由于其便捷性,人们许多的经济往来也通过支付宝转账实现。那么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支付宝的转账记录无疑就是最为关键的证据。
现在很多的借贷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证据叫电子证据,包括微信聊天的记录、支付宝的记录以及短信、电子邮件等等这些非传统的纸质证据形式。
我们国家的合同法,还有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解释也都规定了,这一类的电子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那么这些证据跟传统的证据有很大的不同,就是数量很大,保存起来可能也不方便,同时也有可能容易被篡改。比如说冒用别人的微信账号去借款的情况,如果说走到了司法程序,法院还是认可所证明的内容,所以保存这类的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
支付宝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支付宝转账记录肯定能作为证据啊。上面有对方卡号或支付宝账号,这些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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