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根据规定食品检验涉及以下费用:1、购买样品费:1.5万元2、食品检验费:17.3万元按照布尔津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产品的种类数量,现申请20xx年下半年检验经费共计18.8万元。妥否,请批示!X年XX月XX日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7天台县人民政府:近几年,我县毒情形势严峻,吸毒人员快
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1
公司领导: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公司20xx年工作会精神与部门文化相结合,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员工综合素质,部门将利用办公室空间,量身定做部门文化宣传栏,现申请文化宣传栏的制作经费,预计费用为404元(肆佰零肆元整)。
妥否,请批示。
附:文化宣传栏报价表
规划发展部
20xx年3月10日
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2
县政府:
20xx年以来,遵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政府的具体安排,由县政府办协调,由我局具体牵头,县食安委办先后召开了大型会议3次,食品安全成员单位中小型会议7次,组织联合执法行动9次,对我县200多家食品加工、营销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监测与整治,食品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果,无一例食品安全案例发生,受到省市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我县已被省局确定为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与此同时,先后接待省、市督办检查指导5次。在此期间,开支大会礼堂、会议室等会务经费3.5万元,检测费用10万元,接待省市领导检查费用1.6万元,燃油、文印等其它费用1万元。以上合计支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6.1万元,完全由我局垫支借支,今年市政府对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把县级财政划拨专门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作为硬性考核指标,所以特请求县政府领导给予支持解决。
当否,请批示。
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X年XX月XX日
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3
区政府:
根据青残联字[20xx]30号关于做好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区8500名残疾人残疾证核发工作,特申请评定费255000元(30元8500人),从残疾人保障金中使用。
当否,请批示。
市南区残联
20xx-3-26
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4
瑞安市禁毒委:
曹村镇位于半山区乡镇,下辖18个行政村,27900人。全镇目前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1人,今年新增1人,目前已脱毒3人,在押4人,涉案在逃1人,在家10人,外出3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禁毒形势日趋严峻。为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今年镇政府决定在镇主要进出路口设立一座长12.1、宽5.5米的禁毒宣传广告牌。另由于曹村山林面积辽阔,需购买四只禁种铲毒专用望远镜和一部照相机。由于镇财政非常困难,特恳请贵单位予以资金补助3万元为感。
二○XX年九月八日
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5
瑞安市禁毒办:
我镇地处瑞上市西部山区,瑞安市十八个贫困山区乡镇之一。至20xx年7月份我镇在册吸毒人员98名,实有吸毒人员72名,禁毒形势非常严峻。今年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在镇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1万元的禁毒经费用于世博安保、禁毒宣传、禁毒嫌疑对象的排查、禁种铲毒等一系列工作,使我镇的禁毒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加强广大村民群众对毒品的本质和危害性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我镇党委、政府计划在下半年预计投入4万元用于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尿检帮教、禁毒宣传(广告牌等)、禁种铲毒、社工家访等一系列工作。由于我镇财政困难,特要求贵办补助我镇禁毒经费3万元。
平阳坑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七月七日
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6
布尔津县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局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进行日常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和监督检验。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人民身心健康,更好做到从源头抓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根据规定食品检验涉及以下费用:
1、购买样品费:1.5万元
2、食品检验费:17.3万元
按照布尔津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产品的种类数量,现申请20xx年下半年检验经费共计18.8万元。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宣传工作经费请精选篇7
天台县人民政府:
近几年,我县毒情形势严峻,吸毒人员快速飚升,贩毒人员持续增长,合成毒品迅速蔓延,吸毒人群从一般群众向公职人员、企业经理阶层渗透,青少年吸毒人群占比巨大,我县的毒情已从初期毒情较轻状态步入快速发展蔓延的状态,已严重影响我县的社会治安,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制约我县经济持续发展。为确保我县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县政府解决以下两项经费:
一是增加年度禁毒工作经费。我县原有禁毒经费每年10万元,随着毒情形势的发展,禁毒宣传、缉毒经费、特情经费及日常经费投入快速增长。禁毒办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人员承担,根据《浙江省县级禁毒办(公安机关禁毒大队)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浙禁毒办[20xx]67号)文件要求及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县级禁毒办应配备禁毒专职力量不少于7名,拟增加2名文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请县财政增加禁毒经费至每年30万元(毒情形势基本相同的仙居、三门每年的禁毒经费分别是30、25万元)。
二是落实禁毒专职社工经费。根据省、市禁毒委及《台州市防命案、反盗抢、治乱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设有社区戒毒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配备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禁毒专职社工与本地籍实有吸毒人员按1:20比例配备到位。作为平安考核的内容之一,去年我县此项内容考核为零分,今年省政府还将进一步扩大此项考核分值。经测算,各乡镇、街道需配备禁毒专职社工22名,请县财政落实禁毒专职社工经费66万元。
以上两项经费共96万元(县禁毒办在20xx年7月1日向县会报告,县会原则上同意),请县政府予以解决,并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妥否,请批复。
天台县禁毒委办公室
二OXX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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