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可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导致的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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