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不能人为解除
对于亲生父母和子女而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这种关系是无法改变的,不论是父母单方写下的断绝关系声明书,还是父母与子女双方自愿签订断绝关系的协议,均是无效的。
即使签订了《断绝关系协议》,也需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但都无法从血缘和法律上断绝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因此,即使签订了《断绝关系协议》,也需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可以解除
在法律上自然血亲的父母与子女间是不能断绝关系的。但属于继父母子女关系和收养关系的除外。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院起诉。
温律说法: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因此,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签订的断绝关系的协议,此类协议也是无效的。而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是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形成的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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