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必备14篇)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1篇

12月16日,晋城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违纪案件,13名乡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阳城县固隆乡一副乡长被撤职。

16日通报的10起典型违纪案件,主要是发生在农村土地征用出租、民主决策不规范不到位以及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晋城市纪委重申: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章》、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切实廉洁履职。要以“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为契机,从严要求自己,真正成为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引领人民群众走向富裕的带头人。

查处的10起典型违纪案件为:

1、阳城县固隆乡副乡长张某挪用公款案。

经查,张某在至任西交乡副乡长、河北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挪用6个村世行项目资金计41200元,存入个人工资卡,将利息占为己有,构成挪用公款行为;擅自将世行专项资金68160元借给他人和自己使用,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本人长期借用某贫困村1000元集体资金未还,构成借用资金行为。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第94条、第116条和第25条之规定,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3条、第24条之规定,经阳城县纪委会议、县监察局局务会议研究,并报阳城县县委会议10月14日同意,决定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依法撤销其固隆乡副乡长职务。

2、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党支部书记贾某、村委主任裴某挪用集体资金、失职渎职案。

经查,该二人任职期间,对某企业及32户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共计亩,分别负有重要和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渎职行为。另外,贾某年3月私自做主将100000元公款借给他人还贷款使用,构成挪用集体资金行为。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127条、第99条之规定,经泽州县纪委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裴圪塔村党支部书记贾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裴圪塔村村委主任裴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泽州县李寨乡冯沟村党支部书记樊某违反组织纪律案。

经查,该村党支部在确定陈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及发展为预备党员过程中,未按组织程序召开相关会议,而是由其当村会计的父亲陈某某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补写了推荐为优秀村民、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樊某作为党支部书记构成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66条规定,经李寨乡党委年9月5日会议研究,决定取消陈某_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冯沟村党支部书记樊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村会计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高平市河西镇宰李村原村委主任孙某贪污供应煤款案。

经查,冬,孙在协助河西镇政府供应村民取暖煤过程中,将1016吨供应煤以每吨380元的价格变卖,得款386080元,除支付供煤款、上交村委及用于公务支出外,将余款30326元占为己有,构成贪污行为。经_高平市纪委2013年10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宰李村原村委主任孙某开除党籍处分。

5、高平市陈区镇姬兴庄村党支部书记姬某侵占集体资金案。

经查,姬某在任职期间,采取少支多报、重复报销等手段侵占集体资金8160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95条规定,经高平市陈区镇党委2013年9月26日会议研究并报高平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姬兴庄村党支部书记姬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阳城县东冶镇高石村村委主任王某失职案。

经查,20在实施街巷道路硬化工程中,王作为村委主任、工程总负责人,不顾气温下降、上级通知停工的要求而继续施工,不负责任致使工程毁损,造成49445元经济损失,应负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规定,经东冶镇纪委2013年10月24日会议研究并报请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石村村委主任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7、陵川县秦家庄乡杨家河村村委主任冯某侵占失职案。

经查,冯某在对村集体违规乱收费乱摊派、街巷硬化工程未进行招投标及虚造资料套取上级财政资金3万元等问题上,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行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水泥、石粉等材料计370元,构成职务侵占行为;在20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第135条、第124条、第126条、第98条、第25条之规定,经陵川县纪委2013年10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家河村村委主任冯某开除党籍处分。

8、陵川县崇文镇寨则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某违反财经纪律并违法醉驾案。

经查,宋某在12月至年8月期间,收取4户农户建房占地费共计万元,坐收坐支,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宋某年9月,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第126条和第25条之规定,经陵川县纪委2013年11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寨则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某开除党籍处分。

9、沁水县端氏镇金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闫某违反廉洁履职行为案。

经查,闫某年将本村的移民并村垫土方工程590000元,承包给自己开办的公司,构成违反廉洁履职行为;2009年4月,闫某将收取某公司购土款180000元汇入个人公司账内,除将14元用于支付村集体开支外,剩余38000元未入集体账,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82条、第126条之规定和《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第5条规定,经沁水县纪委2013年11月7日会研究,决定给予金峰村党支部书记闫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主任职务,收缴违纪所得。

10、沁水县柿庄镇下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张某、村委副主任豆某、村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违反财经纪律案。

经查,该村支部书记张某2011年至2012年向村施工的煤层气企业收取井场协调费324000元,除上交村委和支付村民冯某协调工资305000元外,将剩余19000元由其长期保管;村委副主任豆某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向在村施工的井队收取协调费126000元由其长期保管;村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2011年收取两单位占地赔偿款和施工协调费149423元,除支付村民外,将剩余14850元长期保管,其三人均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之规定,经沁水县纪委2013年11月7日会研究,决定给予下泊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村委副主任豆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2篇

各乡镇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党委),经开区党工委、人武部党委,创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回龙镇副主任科员丁远书违规办酒的案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年,之子在县城豪园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年12月完成装修。20xx年2月11日,在酒楼以儿子购买房屋为由操办乔迁酒邀请亲朋好友赴宴,收受礼金9350元。当天上午10时43分,被县纪委现场查获。

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办酒,早在**年,县委办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县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规定〉的通知》(习委办字〔20xx〕88号)文件,省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整治基层“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庸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xx〕23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自己或以家庭成员名义变相违规操办酒席,而丁远书身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儿子购买房屋名义操办乔迁酒席,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xx年3月16日,经习水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丁远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收受的礼金9350元。

县纪委再次重申,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本案件中引起高度警醒,吸取教训,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制止违规办酒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县委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新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办酒。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事前申报审批制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转变作风规定,狠刹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歪风,坚决反对“四风”、基层“六风”,严查违规操办酒席行为,营造全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酒监督力度,对辖区内违规办酒反弹严重的,除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从重从严处理外,还将按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3篇

关于处理xxx违纪的通报

xx事业部xx厂xx工x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未到岗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现连续旷工六天以上,严重影响xx正常生产。

对此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如下:

1、解除xxx劳动关系,每人考核500元。

2、其所做行为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4篇

关于给予尚树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通告

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尚树民,男,1974年11月出生,_党员,现任沙河街道办事处城管监察执法大队队长。

20xx年2月15日15:30左右,尚树民在未向分管领导请假的情况下,独自驾驶行政执法车辆办理私事,违反了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未请假脱岗及公车私用。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之有关规定,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尚树民党内警告处分,并由沙河办事处收缴其公车私用费用。

希望尚树民同志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情。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强力正风肃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区党工委“十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始终保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_滨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滨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局

20xx年3月18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5篇

各县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纪律检查和组织人事部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员的管理,根据《_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组通字〔〕22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员及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本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本届任期内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和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党员。

1.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重点排查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2.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3.党代会代表。重点排查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_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4.人大代表中的党员。重点排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_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5.政协委员中的党员。重点排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丧失_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二、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2.依规依纪处理。根据排查和核实情况,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有关单位,8月中旬前,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9月底前,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对列入排查清理的党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办理。对未按照规定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区别情况由纪检机关或者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办理;对列入排查清理对象的其他“两代表一委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办理。

3.综合报告情况。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县区、市委各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所属党组织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汇总情况。8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排查清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排查情况、初步处理意见和下步清理安排等)。10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排查清理工作报告(包括受处理人员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议等)及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的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均要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存档备查。

三、加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工作的协调配合

认真落实《_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3号)、《_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0号)精神,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单位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自7月1日起,人大、政协作出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等决定后,涉及党员的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纪检机关通报有关情况。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对涉案人的政治面貌进行识别,涉及党员的及时向同级纪检机关通报。纪检机关发现案件线索或者收到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后,决定对党员立案调查并作出党纪处分的,应当及时向本地同级组织部门通报。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党员身份和相关情况,依规依纪及时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四、排查清理的组织领导

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会同纪检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排查清理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职,严格依规依纪办事,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计生工委、市_党委要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做好指导和督促。要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避免负面炒作。对漏核、漏报或填报虚假数字,未查未核或查纠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

排查清理结束后,各县区、市委各党(工)委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要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确保不松、不拖、不漏,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附件:1.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2.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3.党代会代表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清理情况统计表

4.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党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6篇

唐xx(学号:5402xx,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6级(化工应2006-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xx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科技学院

年3月28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7篇

关于对__驾校部分员工违规、违纪的处理通报

各区域、部(办)、子公司:

近期股份公司法务部及内审部联合对__驾校进行了违规、违纪稽查及客户满意度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驾校工作人员存在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学员满意度,更是极大的损害了驾校形象,给股份公司形象也造成恶劣影响,现对调查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教练员孙明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及现金,其中包含香烟数条以及收取多名学员现金共计2500元,且在稽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2、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培训学员期间,多次收受学员礼品,包含香烟、茶叶及购物卡等,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严禁“吃、拿、卡、要”的规定,坑害客户利益,严重影响学员满意度;

3、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培训学员期间,假借公司之名,多次以提高考试通过率违法收取学员现金,其行为已构成职务犯罪,严重坑害客户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4、驾校教练队长童林在担任教练队负责人期间,未能加强教练队伍的素质教育工作,致使教练队教练员屡屡出现“吃、拿、卡、要”行为,甚至出现违法收取学员现金等行为,但其在思想上仍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在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也较为不力,对一些教练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

5、驾校考试办主任王健在担任考试办负责人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致使驾校与主管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出现问题,严重影响驾校内、外部满意度;另学员资料管理较为混乱,给驾校日常管理带来不便;

6、驾校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在担任招生办负责人期间,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一直较差,且未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办法,致使多月无法完成公司规定的招生任务,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7、驾校校长张冬有作为驾校管理第一责任人,本应带领驾校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但却疏于安全管理和全体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对部分发生的问题,如:教练员“吃、拿、卡、要”及科目三路训队教练员违法收取学员费用等,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给驾校及股份公司对外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经股份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如下:

1、给予教练员孙明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退赔其收受学员香烟及现金2500元,同时针对其违规、违纪行为减持绩效元,并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考虑到教练员郑抗旱、姚团、李国胜、汪从喜、冯其琢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且能认识到自身错误,退赔收受学员的礼品及购物卡等,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5人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分别予以减持绩效1000元,留职查看3个月。

3、考虑到驾校科目3路训队王云贵(队长)、郑鸿、姚国民、徐林海、夏金文、夏国喜、魏德敏、王化、邱爱文、胡德明、龚顺保等11名教练员在调查过程中能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退赔违法收受学员的现金,此次予以从轻处理,对以上11人予以通报处理,留职查看3个月,同时免去王云贵科目3路训队队长职务,减持绩效3000元;另分别予以减持郑鸿、姚国民等10名科目3路训队教练员绩效2000元。

4、给予教练队队长童林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教练队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总队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00元。

5、给予考试班主任王健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外协调失当及工作不力的管理责任,予以免除其考试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00元。

6、给予招生办主任谢家军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追究其对驾校招生工作管理、执行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招生办主任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2000元。

7、给予驾校校长张冬有全股份公司通报处理,同时追究其对驾校管理不力的责任,予以免除其驾校校长职务,工作另行安排,同时予以减持绩效5000元。

8、宣黄区域经理肖美荣对驾校工作管理不严,致使__驾校出现上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承担领导管理责任,给予2000元的绩效减持。

20__年集团公司提出了“依法治企战略”,旨在教育、查处、打击各种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与客户利益的行为,刹住歪风邪气,加强企业管理,防范风险、堵塞漏洞、挖取蛀虫、纯洁队伍,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勤政廉政,树立企业正气。同时要求各区域综合办、总经办企管科、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精细化要求加强日常检查与考核,对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为全面实现股份公司20__年各项指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报!

__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__年11月26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8篇

公寓工地木工杨广红班组在4楼一层西段梁板柱支模板施工过程中,不按公司统一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经公司管理人员多次指正无效。最终导致该段K/2—3轴段框架梁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严重下沉,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并对我内乡宇达建设劳务公司的施工管理造成极坏的影响。

为惩戒其人告诫大家,现特对木工杨广红班组处以20xx元罚款以观后效! 待上述部位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拆模板后,由木工杨广 红班组安排人员对该部位进行剔凿并修复处理,否则将对杨广红班组加倍进行处罚。

公寓项目部

年 月 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9篇

近年来,涉及农村党员的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老三位”违犯党纪法律,已经成为农村腐败案件的主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先后查办了一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原富锦市向阳川镇孟家岗村会计胡景秀、村党支部书记张庆才、村委会主任李发贪污案。2013年,胡景秀、张庆才和李发等三人,利用协助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用于各自家庭生活。其中,胡景秀分得万余元,张庆才分得4000余元,李发分得7000余元。2014年12月,富锦市人民法院认定该三人犯贪污罪,判处胡景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张庆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李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4月,富锦市纪委给予该三人开除党籍处分。

2.原富锦市向阳川镇正和村会计相贵福、村委会主任李广海贪污案。2012年至2013年,相贵福、李广海等二人,在受政府委托协助从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其中,相贵福分得万元,李广海分得1万元。2014年12月,富锦市人民法院认定该二人犯贪污罪,判处相贵福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四年;判处李广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5月,富锦市纪委给予该二人开除党籍处分。

3.原同江市临江镇合兴村党支部书记刘淑芹贪污案。2013年,刘淑芹在协助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办理种植业国家惠农政策保险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不具备投保条件的547亩土地进行投保,骗取国家惠农政策理赔款6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14年11月,同江市人民法院认定刘淑芹犯贪污罪,并综合考虑其存在自首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同年11月,同江市纪委给予刘淑芹开除党籍处分。

4.原同江市街津口乡卫垦村党支部书记原永侦、村委会主任张海军、村会计张永贵挪用公款案。2013年,原永侦、张海军和张永贵等三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国家惠农政策理赔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其中,原永侦挪用公款123万余元,张海军挪用公款112万余元,张永贵挪用公款10万余元。2014年11月,同江市人民法院认定该三人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原永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张海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张永贵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年11月,同江市纪委给予该三人开除党籍处分。

5.原桦南县梨树乡永远村党支部书记鲁宝义、村会计李淑华、村委会主任刘学生、乡经管站出纳员郭冬梅贪污案。2013年,鲁宝义、李淑华、刘学生、郭冬梅等四人,利用职务便利,有分有合,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国家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其中,鲁宝义分得万余元,李淑华分得2000余元,刘学生分得2000元,均被用于日常生活支出。2014年8月,桦南县人民法院认定该四人犯贪污罪,判处鲁宝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李淑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郭冬梅、刘学生免予刑事处罚。2014年9月,桦南县纪委给予鲁宝义、李淑华、刘学生、郭冬梅等四人开除党籍处分。

6.原桦南县明义乡前合发村党支部书记卢凤友职务侵占案。11月至2011年10月,卢凤友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本村耕地承包款万余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支出。年3月,桦南县人民法院认定卢凤友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同年3月,桦南县纪委给予卢凤友开除党籍处分。

7.原桦川县新城镇中伏村会计贾树军贪污案。20至2011年,贾树军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土地补贴、粮食补贴共计7000余元。2014年4月,桦川县人民法院认定贾树军犯贪污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2月,桦川县纪委给予贾树军开除党籍处分。

8.原郊区长青乡兴家村党支部书记史金、村会计付长福、村委会主任方士海、村民吴正民贪污案。至20,史金、付长福、方士海等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村民吴正民,将林地以他人名义虚报成新增粮地面积330亩,共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 万余元。2014年11月,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四人犯贪污罪,判处吴正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史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付长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方士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5年5月,郊区纪委给予该四人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通报的8起典型案件表明,在党和政府不断加大“三农”扶持力度、众多支农惠农资金用于“三农”的同时,被农村党员干部在中间环节予以截留、挪用、侵占、贪污等现象屡禁不绝,“雁过拔毛、中饱私囊”的事情时有发生,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影响了村级党组织威信,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破坏了农村社会稳定。

为坚决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从严查办、形成震慑,又要多策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相结合,进一步净化我市农村发展环境。

一、严格教育,促进其廉洁自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党员、特别是新任职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格局之中,明确方法、步骤、措施和要求,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和分批轮训。同时,要强化评估教育效果的硬性要求,设定量化检验标准,促进其真学、牢记、严守。

二、严明制度,规范其廉洁自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决策机制,凡涉及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事先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循规定,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乡镇党委、纪工委要严格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农村党员干部应实行任前谈话、提醒谈话、信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同时,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本地农村党员干部如多人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应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严密监督,要求其廉洁自律。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的干部必须对村民负责,广大村民是监督主体。要认真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作用,让农村党员干部时时处处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中。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释、及时处理、及时公布,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发挥“阳光村务工程”的监督平台作用,让农村干部行使权力在网上“全透明”“晒清单”,最大限度地压缩寻租空间。

四、严厉惩处,责令其廉洁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腐必反、有乱必纠”原则,重点盯紧土地征用、退耕还林、扶贫救灾、良种补贴等上级拨款和补偿费用的发放环节,对农村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重典治乱、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毫不手软、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点名通报,形成持续高压态势,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政治和法制环境。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10篇

20xx年10月24日, 县监察局对深河乡干部徐不服从组织分配, 长期脱岗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经研究决定: 给予徐行政记大过之处分 。其主要错误事实如下: 20xx年2月23日, 深河乡党委经集体研究决定,明确由徐负责公路养护工作。2月26日早上8点左右,分管领导陈某喊徐上公路整修路面,徐借故未去。随后几天徐就一直呆在乡政府,多次找到乡领导要求换岗。3月13日徐找到陈某要求工作,后因做事不认真受到陈批评后徐停止了工作。3月22日,深河乡党委班子集体找徐谈话,但徐坚持认为组织不应安排他去修路,拒不上岗。4月18日,徐又找到陈某要求上岗,并坚持到五月底 。从6月份至今又一直未再上岗,平时呆在乡政府,也未做任何具体工作,经常无故外出,从未履行过任何请假手续。 徐受到纪律严惩的事实再一次给我们广大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起 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防止类似……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11篇

昭山旅游经贸开发总公司,昭山乡、易家湾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区直各部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及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始终保持我区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根据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提供的线索,经区纪工委指导易家湾镇纪委立案查实,决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下列四位同志予以党纪处分:

1.红旗村支部书记蔡咏梅。蔡咏梅,女,汉族,45岁,湖南攸县人,1997年7月加入中国_,1999年至20xx年分别担任红旗村团支部书记、支委委员、计生专干,20xx年至今任易家湾镇红旗村支部书记,20xx年至20xx年兼任红旗村村主任。经查,20xx年9月,时任红旗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蔡咏梅,通过召开支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使用部分村级集体资金采购牛肉、烟酒用于送礼,礼品主要送至当时指导、联系、对口帮扶红旗村的市、区部门及乡镇相关站办所相关人员,共花费村级集体资金21520元;20xx年6月,红旗村召开会议组织本村村干部、党员、易家湾镇联点干部、驻村大学生村官等共计30人到桂林参观部分旅游景点,游览费用由村集体资金承担,共花费22403元。

蔡咏梅作为红旗村支部书记,未严格要求自己和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影响恶劣,应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经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对支部书记蔡咏梅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蔡咏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红旗村支委委员蒋意诚。蒋意成,男,汉族,48岁,湖南湘潭人,20xx年7月加入中国_,20xx年3月入选红旗村支委,20xx年选举获连任支委委员。经查,20xx年9月,时任红旗村支委委员蒋意诚参与了村公款送礼一事的商议;20xx年6月,蒋意成参与了组织本村村干部、党员、易家湾镇联点干部、驻村大学生村官等共计30人到桂林参观部分旅游景点。

蒋意成作为支委委员未积极制止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反而积极参与,影响恶劣,应当承担一定纪律责任。根据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经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蒋意诚党内警告处分。

3.红旗村村委委员刘学军。刘学军,男,汉族,49岁,湖南湘潭人,20xx年3月加入中国_。20xx年至今担任红旗村委委员,在村里负责农林畜牧工作。经查,20xx年9月,时任红旗村村委委员刘学军参与了村公款送礼一事的商议;20xx年6月,刘学军参与了组织本村村干部、党员、易家湾镇联点干部、驻村大学生村官等共计30人到桂林参观部分旅游景点。

刘学军作为村委委员未积极制止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反而积极参与,影响恶劣,应当承担一定纪律责任。根据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经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刘学军党内警告处分。

4.红旗村村委委员罗昆。罗昆,男,汉族,38岁,湖南湘潭人,1997年7月加入中国_。20xx年9月,时任红旗村村委委员罗昆参与了村公款送礼一事的商议;20xx年6月,罗昆参与了组织本村村干部、党员、易家湾镇联点干部、驻村大学生村官等共计30人到桂林参观部分旅游景点。

罗昆作为村委委员未积极制止班子成员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反而积极参与,影响恶劣,应当承担一定纪律责任。根据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经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罗昆党内警告处分。

蔡咏梅、蒋意成、刘学军、罗昆四名同志应当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端正工作态度,严守纪律,扎实工作,在农村基层继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请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899”规定,为昭山早日实现“三个国家级”的创建目标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请各部门一把手、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学习典型案例,印发案件剖析材料,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要求。

_昭山示范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12篇

公司各单位:

__供电所职工李__因酒失控,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极坏影响。现将其违纪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事情经过

6月10日,__供电所职工李__与朋友一起吃晚饭时喝了酒,晚上12时许醉酒后回到居住处时,突然想起了过去在工作中与所长__之间的一些误会和不愉快的事,一时想不通便上楼找__理论,在敲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李__错误认为__是在有意躲避,由于醉酒,情绪较为激动,头脑一时冲动,随即用脚踹开__家的房门,当走进房间后发现屋内确实无人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神智逐渐清醒,感到非常的后悔和害怕,便快速转身离开__家返回了自己家中。

第二天,__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后随即找到了李__,李__向警方承认并讲明了事情经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李__已触犯了法律,本因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公司领导在得知此事后,从挽救职工角度考虑,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交涉,经过努力,并征得__的同意后,公安机关取消了对李__的刑事处理,转交公司处理。

二、处理决定

李__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给__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和心理伤害,同时也给单位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消除不良影响,打击不法行为,达到惩处恶习,治病救人之目的,依据本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李__严重违法违法行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以罚金5000元、赔偿__经济损失1000元的处理,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向受害人进行诚挚道歉。

三、相关要求

二〇__年八月十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13篇

关于处理考试作弊行为的通报

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xx级商务英语1班的王xx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王xx的试卷,_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王xx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广东xx学院商学院

xx年xx月xx日

党员违法警告处分通报范文 第14篇

各党支部:

年月日,机械班同学,在《公差与技术测量基础》考试中,在课桌上抄写与考试相关的内容,被监考老师及时发现并制止。考试结束后,同学及时找监考老师承认错误并上交书面检查。

同志作为_正式党员,未能起到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考试违纪行为在班级、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学生党员在同学中的形象。

年月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经研究决定: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给予同志党内通报批评处分。同志要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作自我批评。

学院党总支要求所在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并提交会议记录。要求其他党支部要传达到每位党员。

学院党总支希望广大党员同志引以为鉴,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年月日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6e7C2pSVQRXBFw.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处分人员跟踪帮扶材料范文(6篇)

    处分人员跟踪帮扶材料范文 第1篇 **,男,学号1280B135,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2112,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12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802127,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12 级1 班学生;***,男,学号12

    2024-12-11 03:56:38
    56 0
  • 处分条例(通用24篇)

    处分条例(通用24篇) 处分条例 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校党支部吴醒文书记组织全体认真深入的开展学习《准则》和《条例》文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和纪律

    2024-12-11 03:53:04
    48 0
  • 政务处分法草案全文最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24-12-11 03:42:08
    52 0
  •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需经双方同意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024-12-11 03:22:56
    51 0
  • 使用权是什么意思(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例子)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流动规模是相当大的,有的是从一个城市前往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有的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做生易或打工的,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短期内买不下房,就只好租房住了,这样以来就带火了各地租房市场。简而言之,在租房时,我们拥有的就是房屋的使用

    2024-12-11 03:10:27
    49 0
  • 学校处分决定的格式及范文(汇总51篇)

    学校处分决定的格式及范文 第1篇 各学院、各公寓、各部门: 李宏瑞,男,人文学院20xx级心理咨询专业自设班学生,学号:1433150001。 该生自开学至今未请假累计超64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同时该生曾因旷课、无故不参加军训、夜不归宿及擅自离校等违纪行为被人文学院

    2024-12-11 03:04:52
    5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