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的所有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将按返工项目总价款的20%对乙方处违约罚金。7、业主、建设方、甲方、监理、设计或建筑管理部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七条双方责任1、甲方代表甲方驻现场代表姓名:。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继任现场代表继续
消防专业承包合同范本精选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消防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耐火等级: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工程安装、通风。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报建、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一次性包干价,合同保证金10万元,开工7天内退还,施工一个月付备料款10%。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工程决算后28日内付清),留下其中5%
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报由甲方审定,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2、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施工资料。
3、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感到现场检查,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查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配合,共同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
8、已竣工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责任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消防保修期按国家要求期限。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有承包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必须与土建水电工程同时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②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③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各5套。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主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消防专业承包合同范本精选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消防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耐火等级: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工程安装、通风。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报建、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一次性包干价,合同保证金10万元,开工7天内退还,施工一个月付备料款10%。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工程决算后28日内付清),留下其中5%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报由甲方审定,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2、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施工资料。
3、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感到现场检查,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查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配合,共同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质量,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负责。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8、已竣工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责任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消防保修期按国家要求期限。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有承包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必须与土建水电工程同时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②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③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各5套。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主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专业承包合同范本精选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消防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耐火等级: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工程安装、通风。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报建、施工、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一次性包干价,合同保证金10万元,开工7天内退还,施工一个月付备料款10%。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工程决算后28日内付清),留下其中5%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报由甲方审定,材料及设备进场必须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2、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施工资料。
3、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感到现场检查,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查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配合,共同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质量,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负责。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8、已竣工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责任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交工验收后,消防保修期按国家要求期限。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有承包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必须与土建水电工程同时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②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③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各5套。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主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专业承包合同范本精选篇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已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一、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加乐比精品酒店安装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水施、电施、暖通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相关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灭火器,不含水泵房部分)包工包料。
二、工期要求:
1、消防工程进度与土建及装饰进度同步进行,按甲方签署的开工日算起,在土建及装饰工程验收之日起(即总体工程竣工)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按工程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部门验收达到合格。
2、工期延误
1、非甲方原因,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
2、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按规范要求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偿整改至合格,工期不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所选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相关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提交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文件,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否则发生返工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签发之日起为准。在保修期内,本工程项目若出现设备故障问题,乙方应在业主申告之时起八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若乙方未能及时到场处理,业主有权请人代为修缮,费用按两倍计取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对维修费用金额提出任何异议。若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则由乙方进行有偿修缮,相应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定额计价范围及价款调整:
1、按甲方提供的消防部分水施、电施、暖通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包干价是多少钱?
2、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单价,包干单价中有的按包干单价计取;
3、增加的工程量单价,包干单价中没有的部分,人工、材料价格按国家政策、政府文件、法律、法规变化进行调整,按实结算,取费按以下条文计取。(建议对照下条文并按签证结算,因为国家定额应考虑下浮率)
4、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_版)计取;
5、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版)计取;
、 6、闽建筑[20_]11号文计取;
7、闽建筑[20_]37号文人工单价调整;
8、建筑[20_]4号文工程税金调整;闽建筑[20_]27号费用定额。
9、材料、设备主材价格按三明工程造价公布的20_年6月份信息价计取。
10、工程类别按三类,劳保按丁类取费。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
2、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通过业主及消防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保修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消防水施、电施、暖通设计施工图纸给乙方,如在施工中工程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并接至施工场地;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施工队的关系,委派代表处理有关检查、验收、设计变更等事项。
八、乙方工作
1、安全、文明施工
①、遵守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跟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应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②、合同代表人必须对本队伍施工人员负安全生产中的经济、法律一切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前书面交底,特别要对工人进场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于重要部位和操作中易于产生不安全因素的要针对性交底、并做安全措施示范操作,专职安全员严格履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踊跃监督,制止违章,杜绝事故的发生。
2、乙方中途不得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负责作好内业资料,应协助甲方办理有关部门验收的手续工作;
4、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 向甲方提出,由发包方牵头与设计单位和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所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均按合格产品采购,不偷工减料;
2、所用的材料、设备产品凡涉及公安消防部门要求提供许可证和合格证的,乙方必须 无条件提供到位;
3、各项系统的设施开通调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本消防安装工程总价含税包干;
2、每月按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的8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含设计变更调整数和甲方中间签证增加费用一起报入进度款);
3、消防安装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文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至97%;
4、工程保修金按结算造价的3%预留,工程保修期满十二个月后,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余款(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一、竣工结算
工程安装完毕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文件,取得合格文件二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图资料(三套)给甲方,甲方收齐相关资料后3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未按规定的日期审核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审核意见十天内提出反馈意见。乙方如延期报送,承包范围内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亦相应顺延。
十二、 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工期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1%每天计收,耽误期违约金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非乙方原因,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1%每天计收,耽误期违约金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若中途停工退场,所有施工工程量经相关部门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所完成的工程量60%进行结算,余40%作为补偿甲方更换施工队伍、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费用。
4、甲方若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所施工的工程量按80%进行结算,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 损失费用。
5、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专业承包合同范本精选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 花园三期A区(1-4)栋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分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其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二、承包范围
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全部水电安装工程内容。
三、分包方式
1、分包方式以甲方为主体,乙方为客体,对外均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的名义出现并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2、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由甲方的项目经理部经管。乙方自行组建项目经理部。
3、工程款必须先进甲方公司帐户。乙方报送当月工程报表及次月资金用款计划,同时报民工工资表给甲方。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
4、乙方应无条件地履行甲方和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及有关的补充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各项义务,并承担履约过程中由水电安装工程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5、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将本水电安装工程转包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劳务分包除外),甲方将收回该项目、取消乙方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价款约定
1、乙方确认此合同价款,承诺所有合约承包内容,本工程按约定交纳质量保证金元,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由乙方交给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价下浮13%,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水电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为依据计算的工程造价与本合同中水电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及下浮为决算依据
3、凡因本工程水电安装施工发生的与分包项目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材料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申报材料价格并自行采购,经监理或甲方验证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款均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材料款支付的原因造成材料商投诉到甲方或起诉到法院,甲方有权代为支付工程材料款,相应款项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工程量的确认,乙方于次月5日前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取费标准并以甲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甲方在收到建设方审定的工程进度报表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量、材料单价及定额套用等为不变基数,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水电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取费和下浮13%后的工程进度造价支付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其中工程量和材料价格以建设方审定的为准,不再作调
五、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
2、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的约束,乙方必须承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被建设单位给予的任何处罚。
3、乙方按甲方对业主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使甲方被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新闻媒体予以警告、扣证、爆光等,乙方必须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该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期要求
1、本工程合同工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履行。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总体计划编制可行的安装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并报送甲方。若甲方的施工总计划发生变更,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做相应的变更,同时甲方的总体计划中应考虑安装工程的合理工期。为保证计划的实施,乙方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其包括:组织调配、工序管理、劳动力及机械化保证,资金、材料的到位、技术措施等,避免工期延误。
3、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施工工期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工期的约束,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而被建设单位给予的一切处罚。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
1、若单项未达此创建目标,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二万元。
2、乙方有义务对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无条件为该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建筑工程综合保险,如果乙方不予办理,甲方将强制代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中建总公司CI企业形象规范,按甲方的要求和指导予以完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对项目CI有特殊要求的(如有特殊要求会提前告知),乙方应配合甲方予以完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拒绝按中建CI企业形象标准执行的,甲方将强制执行,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本工程禁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甲方的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6、由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因,使甲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新闻媒体予以警告、扣证、爆光等处罚时,乙方需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该款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应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劳务队伍的管理,确保企业及社会稳定。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资金管理
1、工程质量保证金
2、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建设单位报送收取工程款的相关资料,并协助甲方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并打入甲方帐户。原则上甲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由乙方支付使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3、本工程项目资金(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乙方挪用本工程款,甲方有权加以制止,若制止无效,甲方对乙方工程款 的支付方式将不受上述第八项第二条款限制。由于乙方挪用本项目资金致使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或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4、为保证资金的正确流向,甲方可以不定期地对乙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不得提供虚假财务帐、表和原始凭证或拒绝接受检查。
5、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10天前,乙方应拟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
6、工程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支付的首笔工程款,甲方按比例扣除相关费用,乙方的工程资料交清后,方可将其余工程尾款待建设单位支付后七日内由甲方如数转付给乙方。
7、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若承包方的不适当言行及行为给发包方造成不良影响,每产生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具体以例会讲话为准。
九、民工工资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代理乙方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乙方应保证民工工资按月及时发放,不拖欠任何应当给付的民工工资。民工工资的发放由乙方造工资册,甲方派财务人员监督发放。
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工工资的给付情况进行检查,凡查到有拖欠现象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代付。
4、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民工工资问题,影响到甲方信用考核,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万元;出现民工上访到公司,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万元;出现民工上访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新闻媒体暴光,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影响到甲方资质年检,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对本合同全部内容负责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本《分包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控制。乙方同志对本合同内容负责全面实施,在没有乙方书面变更资料的情况下,乙方的被委托人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其作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承诺及签字乙方均表示认可。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建设单位办理转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拨付应拨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住宿及办公室各一间(提供生活用水及生活用电)。提供库房场地由乙方自行搭设。
2、帮助乙方作好安全帽标识、人员胸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七牌二图等CI达标布置,临时设施的布置。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为乙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指导,参与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定。并提供图纸三套。
4、由于经营需要,遇考察时甲方出面协调,甲方全力配合负责接待等对接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后甲方全力配合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尾款及保证金,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
5、需要甲方出面协调的其他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6、甲方派出检查组不定期地对本《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做全面检查,一旦查出问题,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完善,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7、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项目班子中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项目班子人员的变更需提前7天报甲方批准,并做好响应的交接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撤换甲方派驻现场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甲方应积极听取乙方意见,经调查核实后,选派更合适的人员上岗。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管理、技术、签证、经营等方面的配合,甲方有关人员不得推诿、搪塞。
3、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中建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中建企业形象。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完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诺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果项目班子成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已造成明显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接管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直至乙方重新组建合格的项目班子为止,甲方在此期间作出的任何经营管理决策将继续有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整改后还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及工程需要,甲方将终止本《合同》。
5、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保证项目工程按期竣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施工,若由于乙方配合不到位,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力不足或严重违反规定时,有权派人帮助抢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其影响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接受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7、接受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和做好相关工作。
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标准化工地,争创示范工地。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9、负责定期向甲方报送相关的生产报表、技术资料、经济资料。
10、负责以甲方的名义直接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材料认证等工程资料。
十一、工程交验与保修
1、 本工程完工后,乙方需接受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查验收,因乙方分包部分工程不合格而需较大翻修时,由乙方负责翻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或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2、 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分包工程部分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二、档案资料管理
1、 乙方需将该分包工程的有关资料,包括工程预算书、工程进度报表、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定案表、以及安全文明评估资料、获奖证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及时报送分公司和约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统一归档。
2、 该项目所获得的其它有关许可证、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由分公司和约部建档后统一归档管理。
十三、违约与争议
1、 双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和法律责任。
2、 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所构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4、 本工程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劳务分包除外),若发生有此情况,乙方将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各种款项清算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工程廉洁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专业承包合同范本精选篇6
专业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甲方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方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方实行专业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交汇处东北角;
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39748㎡,地上20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明确工程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等)。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包括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全部施工及图纸深化设计,所需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
2、工作内容:(包括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全部施工及图纸深化设计,所需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进度的承包方式。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 2 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得调整;
合同价款为 / 万元。
乙方根据甲方所发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了解该承包金额已包括所有招标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所有内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只供乙方投标报价时参考, 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说明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
乙方可在开标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单偏差表,经甲乙双方核对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本合同固定总价。如乙方在开标后7天内未提出工程量清单有偏差,视为乙方完全认可甲方提供
的招标图纸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本合同价款为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合价,以后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结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调整。乙方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合同总价款中。
甲方和乙方共同盖章确认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详细见合同附件一(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招标图纸以外的变更工程量单价按本合同后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但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增加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仅对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增加(例如: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签证累计增加金额11000元,则甲方给乙方调增1000元);增加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作任何调整。工程变更款项减少的,按实调减。
2)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根据实际施工的范围和内容按图纸计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执行<<20xx年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
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且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详细见合同附件一(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3)上交固定管理费的合同。(现合同暂定为/万)
乙方向甲方上缴合同结算价款的 / %管理费,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上缴管理费费率不因合同价款的调整而改变。其中包括两种方式,本合同以如下第 / 种方式确定。
A、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金额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B、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含税包干价,乙方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材料运输及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试验费用(不计构件增值税)。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乙方向政府各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劳务费、冬雨季施工费、劳动保护费等费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保修、保养费用。
5)为确保冬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执行时不作任何调整。
6)达到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承包施工区域卫生的清洁,CI形象宣传及保洁费用),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
7)与其他分项工程配合所发生的费用。
8)生活用临建费、水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等,都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 / %,计人民币 20xx0 元,在甲方口头通知乙方中标后三日内,乙方以 现金或转账 形式交与甲方,作为本合同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甲方出具收据。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经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双方办完分包工程结算且乙方按规定交齐有关承包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后,如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事项,由甲方在乙方承包工程结算办理完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工 期
1、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函件为准;分包工程具备完工条件,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分包工程完工资料及完工报告,甲方在7天内对乙方工程是否完工进行确认,如经甲方审核分包工程符合完工条件的,甲方在乙方报送的完工报告中签字确认已完工。甲方批准的工程完工之日为本分包工程完工之日。
2、本合同工期为 35 天,乙方应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计划、进度计划完成任务,每延期一天,甲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1000 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工期延误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扣罚所有工程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赔偿。乙方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书的当日,无条件退场。
3、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须书面报告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建设方办理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手续,工期以监理及建设方批准的延期为准;如果建设方对签证不予认可,则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要求。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验评规范、工艺标准、图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乙方必须在进场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进场后,须按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样板工程施工,样板质量、工程达到甲方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保证条件。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而乙方拒不整改时,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更换专业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检、甲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需要隐蔽的分包工程,在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分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6、施工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样板工程施工或者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缺陷、不合格工程进行返修,甲方可另行雇佣其他单位进行返修,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将按返工项目总价款的20%对乙方处违约罚金。
7、业主、建设方、甲方、监理、设计或建筑管理部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代表
甲方驻现场代表姓名: 。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10 天通知乙方,继任现场代表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甲方职责
1)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驶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和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3)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
4)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场教育和技术交底。乙方施工前,应先向甲方上报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局部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5)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6)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专业承包合同的结算、付款。
7)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3、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其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代表若不是由乙方法人代表本人担任,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3)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10 天征得甲方同意,继任现场代表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现场代表易人,乙方坚持易人,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5)合同期内,乙方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少于 85% 的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4、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再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赔付。
2)乙方工人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方能进场施工,若未及时办理健康证明,由甲方组织进行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教育。
3)乙方自行办理所有工作人员进场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填报入场人员登记表,并不得随意更换。
4)乙方应当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从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暂定价款的 2 %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派驻管理人员进场,落实并负责办理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的材料认样、认价工作;提供材料样品供甲方、监理及建设方确认封样;编制施工方案;提供深化设计的依据及其他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满足甲方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要求,杜绝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
8)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方的管理规定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
1、工程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工伤,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无重大社会污染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 5‰以内。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乙方必须到甲方公司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廉政建设合同》及《承诺书》并出具《法人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4、乙方必须遵守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规定,凡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并与甲方签订个人安全责任合同。乙方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先接受交底才能上岗,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当负全责。
6、甲方实施出入证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有毒、有害、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损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劳动保护费已含在乙方专业承包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8、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应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甲方要求对工人住宿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整洁、统一规范。
3、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料具、工具堆放整齐,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使施工现场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目标。文明施工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价中,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结算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罚金,该项罚金累计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自觉保护环境,装饰废弃物要集中到垃圾堆放场地处理,施工过程中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料,要对所使用的机具、器具做好日常维修保养,防止噪音污染。
第十条 物资(材料)供应及管理
1、供应: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2、保管:乙方应负责对其进场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被盗、变质等造成损失。
3、材料的装卸、运输: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等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包含在乙方的承包价中。
4、乙方对建设方及甲方已经指定和确认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与指定的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商谈。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1、机械设备按以下第 1 款执行
1)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工程所需大型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一般性机械设备由乙方提供;
3)本工程含大型机械设备有: / 。
2、乙方进场施工后,应同时报送本方所有机具、用具情况交甲方复核,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的机具、用具不得进场,甲方有权将乙方不合格机具、用具清退出现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负责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检查监督,发现乙方违规定使用机械设备时,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否则按该项机械设备市场价处以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及价款变更管理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变更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变更内容组织施工,同时乙方须在报甲方同意后自行调节劳动力及机具、材料,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2、甲方对乙方发送的所有函件,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一律视为无效。
3、乙方所有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单据和文件须经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乙方在工程变更事项确认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工程价款。
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变更价款调整的权利,并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4、确认工程变更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合同已有或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认质认价单),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认可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变更价款超过5万元,必须签订补充协议。
以上所有变更价款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计取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第十三条 工程结算
1、结算程序:乙方预算人员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和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编制结算书→甲方项目经理部人员按规定审核→甲方公司审定→乙方签字认可。
2、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包括设计变更和签证),进行预结算。
预结公式为:当期预结专业承包费 = 工程量 X 综合单价
3、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经甲方商务人员计算、项目经理审核,最终由甲方公司合约商务部书面确认为准(需盖合约商务部公章),其它人员开出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4、甲方扣除当月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余下金额作为专业承包费的当月预结金额。
5、本工程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经甲方考核后,由甲方按规定对乙方实施奖罚。
6、乙方退场后30个日历天须结算完全部专业承包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权利,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结算工作,逾期后签发的全部结算资料甲乙双方均一概不予承认。
7、乙方申报结算超过最终结算的5%以外的审核费由乙方承担,审核费按审减值的8%在乙方专业承包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
2、专业承包费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已完成专业承包费用,
3、乙方在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办理最终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
4、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满后20天内,扣除质量返修费用后(无息)返还乙方;
5、专业承包费支付必须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乙方款项,且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收款人,收款人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6、乙方发票提供和税金缴纳执行以下规定:
1)乙方在请款时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专用发票并加盖与本合同中乙方名称一致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如税务部门要求合同、发票等备案登记的,乙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2)如乙方不能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税金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的法规。
4)乙方在请款时如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将在当期付款金额中暂扣除10%)。
第十五条 工程保修
1、本合同所涉工程的保修期为 2 年,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维修通知后,二天内必须派人前往维修或更换;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派人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维修,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须如实赔付。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未按合同约定(甲方书面通知)时间进场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0.5 %支付违约金;逾期 10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2、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2 日内乙方未予书面答复并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的,甲方有权拒付其工程款;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场,并按照合同暂定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4、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场,并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需另行按实赔付。
第十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争议,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共同约定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补充事宜
1、本工程的专业承包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书、承诺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若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书或承诺书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专业分包承包报价清单
2、承包方履约承诺书
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4、关于对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管理实施奖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其他: / 。
专业发包方(公司签章): 专业承包方(公司签章):
甲方负责人(法人/甲方代表): 乙方负责人(法人/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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