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域,我们都知道著作权中既包括了相应的人身权,也包括财,那么作为人身权利之一的署名权是否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署名权是否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
署名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
我国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具有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包括署真实姓名或笔名。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并且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在著作权合同当中,任何有关作者署名权的转让、买卖、限制条款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对作者不具有约束力。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能否限制作者的署名权
可以限制作者的署名权,行使限制如下:
权利的行使应受限制,这是现代的基本要求之一。尽管没有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署名权的行使也应受到限制。如某作者在作品出版前决定不在作品上署名或署上一种姓名,在书稿印成后又要求署名或改变署名,除非出版社愿意接受,否则作者的要求就难以实现。再如,有些作品已经多次使用后,使用者难以表示出原作者姓名,如经多次演绎的作品,即可不指出其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第十五条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对此问题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署名权的行使和保护,是可以由作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进行转让的,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法务时刻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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