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无法保证自己这辈子不会遇到什么难事。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所以遇到难事不丢失,找人帮忙借钱周转困难也不丢人。但是欠下的债,要还,这是做人的本分,所以老话说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时光流转,到了现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不会再只有遇到困难时选择借钱,平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心仪的商品,但是收入和积蓄又无法满足消费时,也会借钱,这就是俗称的透支消费。
透支消费的存在,虽然很多人尤其是老一辈人不看好,但是总归是市场前进时产生的合法消费模式。既然你选择了用明天的钱为今日的消费买单,那么当你欠下账单后,就要偿还。
不是所有的债,都必须还
但却有一部人欠下了不少债务,拒绝偿还,最终成了老赖。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老赖人数多达千万左右,足见现在欠债还钱的传统思想已经消失了很久。
实际上这些因为网贷而陷入老赖中的人有一部分是情有可原,换句话说他们欠下的贷款有很多都是不合规的。比如大学生常见的校园贷等等,打着贷款的幌子,利用部分大学生社会经验吸引大学生贷款,最终利用套路,使得大学生深陷沉重的债务中无法自拔。最后不得不成为老赖。
在社会上也有一部分贷款,比如俗称的高利贷,也是利用老百姓急于用钱的心态,用高利率套住收入不高的老百姓,最终牟取暴利。很多人不是因为自己不想还钱,而是在沉重的利息下还不起钱,于是不得不成为老赖,甚至有一部分人走向了绝路。
针对这种情况,央行重拳出击,发布新规,这5项债务不用还了,有人笑了
第一种 高利贷
高利贷多数存在于社会中,借贷人因为急事急需用钱,但是手续不全,或者资质不全,无法从正规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获取贷款。为了缓一时之急,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机构借贷。但是民间借贷机构利率很重,稍不注意,利息就会比本金还要高。
对于这种情况,央行发布新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如果超过4倍LPR,则是高利贷,多出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贷人不用偿还。
第二种 砍头息
砍头息看似很复杂,实际上很简单。比如小明借给小花十万,利息一万元,以砍头息的方式计算利息。那么小花实际上只从小明手中拿到九万,但是利息却是按照十万计算的。对于这种情况,新规发布后,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只按照实际到手的九万元计算利息。
第三种 套路贷
套路贷多数存在于签订合同时没有完完全全的看完合同,或者因为急事或者因为信任,急匆匆的签订完合同。对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没有查看清楚。而被借贷人也没有详细地把具体条款介绍清楚,这种贷款在新规中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种 明知借贷人借钱用于不合法用途
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上,简单地说,就是小花明知道小名借钱是去“黄赌毒”的,不加以制止和劝告,反而把钱借给小名,如果事后小名不还,那么这个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大家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对方的具体用途,不要不好意思,否则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第五种 向无民事行为的人借钱
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人身上,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把钱借钱这些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总结
从上面五种在新规中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中,我们可以发现4点,第一点,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对方的用途,在明知对方用途不合法的时候,要加以劝告,而不是明知对方犯错,还要把钱借给对方。
第二点,就是不要贪图利息,设置高利率,否则就是高利贷了。第三点,不要因为贪图利息,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借钱。第四点,不管是借款还是被借款,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条款,书写清楚,否则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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