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啦
儿童乐园就成了不少家长的
“遛娃”好去处
然而,若在游玩过程中
儿童发生事故受伤
法律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案件回顾
小明在母亲的带领下刷会员卡进入某商场二楼由娱乐城经营的淘气堡内游乐玩耍。
小明在玩耍过程中,乘坐淘气堡内娱乐设施“扭扭车”从滑梯上方通过滑道向下滑动,因下滑速度过快导致其撞到滑梯下方的围栏致额头部受伤。
小明受伤后,其父母将娱乐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娱乐城仅在入口处张贴了入园须知,在经营场所内张贴了“温馨提示”等标识标语,但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原告乘坐“扭扭车”从滑梯上方的平台通过滑道向下滑动的整个过程,娱乐城工作人员均未阻止或提示,故娱乐城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及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发时小明的监护人均未在现场看护,属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最终,法院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认娱乐城对原告损失承担70%的责任。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家长带孩子在游乐场内游玩
一定要认真阅读游玩注意事项
不玩不适龄的游乐设备
同时保证孩子一直在视线内
尽到自己的监护人义务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
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
来源 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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