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例》已于20__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加大了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处罚额度,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对个人处200元~20__元罚款,对单位处20__元~5000元罚款。酿成3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者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森林防火至家长的一封信精选篇1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清明节期间,是农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火险火灾的高发期。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区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倡导文明祭祀,防范森林火灾。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清明节期间,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带头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至家长的一封信精选篇2
家长朋友:
保护森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它不仅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可以说,保护森林,就是保护生命的绿色,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生活的家园。
毁林纵火,国法不容,害人害己。每一起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力也是巨大的。对于毁林纵火行为,国家法律也有明确处罚规定。青岛市政府也发布了禁火令,明确指出,防火期内对野外吸烟、违规用火者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依法查办)。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要坚持做到:
一、认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把森林防火知识列入学习计划,掌握火灾特点,知道如何避灾。
二、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当好防火义务宣传员。
三、树立文明用火意识,要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物,不携带火种进山游玩,不从事野炊、烧烤、拉荒、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等野外用火活动。
四、当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看清路线和风向,迅速有序的离开现场,以免误入火焰区造成伤害。
五、告诉孩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禁止扑救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后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火场。
教委办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至家长的一封信精选篇3
各位家长:
您好!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放假期间,希望您在假期里监护好孩子,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清明节注意事项
1、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带孩子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托哀思。
2、清明节期间,来往车辆剧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请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时完成作业,并读一些有益的课外书,确保学习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灾。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月26日至4月4日为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坟烧纸钱、点香蜡烛、烧坟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永丰镇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电话:)。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烧纸、放鞭炮、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或者炼山、爆破、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也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段,我们特别告知您在祭扫时注意火烛,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请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但不能参与救火。
xx学校
20xx年4月x日
森林防火至家长的一封信精选篇4
全体师生及家长: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资源,是我市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基础,更是展示我市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环翠区作为威海市的中心城区,有林地面积近22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514%,每年都吸引几百万游客来到环翠区观光旅游,为繁荣林区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加倍珍惜!遗憾的是,近年来因少数市民上坟烧纸、林区野炊、吸烟、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给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小损失,令人十分痛心,我们每个有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自觉地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作出积极贡献。
每年的2月至5月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类农事生产、道路桥梁施工、林区旅游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将大量增加。加之受传统习俗影响,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现象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生态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清明节上坟扫墓,提倡用栽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等文明方式祭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吸烟、野炊、烧香、焚纸、串烧地堰、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和监护责任人要加强对老人、儿童以及各类智障人员的看管;在林区作业和通过的各类人群和车辆,必须经防火检查站的严格检查和登记,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二、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抢险救灾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尽其所能,积极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以免发生伤害事故。严禁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切实增强法制意识。
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已于20__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加大了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处罚额度,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对个人处200元~20__元罚款,对单位处20__元~5000元罚款。酿成3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者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规定,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需要。全体公民对野外违法用火以及酿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报警电话:
感谢您对环翠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您的平安与幸福,请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xx学校
20xx年4月x日
森林防火至家长的一封信精选篇5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毁林容易造林难。当前连续干旱少雨天气,秋收秋播农事交错,国庆假期将至,群众出游、烧荒, 烧秸轩等加大了森林火灾风险。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生态绿色家园,特发出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提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家人和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文明出行,防范火灾。
国庆节假期,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在山林景区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吸烟、不乱扔透明饮料瓶。加强对孩子出行管理,严禁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焚烧杂草(垃圾、田埂)等危险行为。
3、养成习惯,从小做起。
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森林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如遇森林火灾,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同时远离火场,做好避险措施,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
4、安全教育,关乎你我。
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要更加注重家庭安全教育。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森林是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决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绿水青山!
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至家长的一封信精选篇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季节变换,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增高,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教育部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要坚决做到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不准在林区烧火、烘烤食物和做饭;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不准在山内玩火;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和柴场;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走山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木炭、烧灰积肥。
三、要履行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及监护责任。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四、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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