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号,陕西西安的刘某在扫共享充电宝时,由于不会使用便开始用脚踢打撒气。此时,店员对他进行言语阻止,没想到刘某竟然殴打了店员。据了解这名店员体重280斤,只因怕被认定为互殴,便一直没有还手,任由刘某殴打。那么本案刘某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首先,涉事男子因为取不到充电宝,再加上手机没电,为发泄情绪,殴打李先生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没事找事的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警方可以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次,从民事角度而言,刘某殴打店员属于侵犯店员身体健康权的行为,依法应当向被殴打的店员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目前,警方已对刘某处以十五日拘留,而店员则可以要求刘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还手”不等于“互殴”!应当正确理解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需要满足5个条件,一是,存在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是,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四是,防卫针对侵害人防卫;五是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具体到本案,店员无辜遭受刘某殴打,在被殴打过程中,依法可以进行防卫。只要是出于防卫的目的、手段不过激,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原则上都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
总之,无论发生了什么,暴力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接受的。无论是体重过大还是体重正常的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无论是强壮还是柔弱,我们都应该摒弃暴力、尊重他人,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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