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那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如何量刑的呢?接下来法务时刻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如何量刑的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根据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构成本罪要求:
(1)该商品是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2)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是第三人所有的。
(3)该商品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时,未征得商标所有权人同意。
(4)销售金额数额较大。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4.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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