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破产债权审核认定如下:
(1)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3)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4)无异议的由人院裁定确认。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七条
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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