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办理继承权利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办理继承权利公证的注意事项办理继承权利公证的注意事项:
1.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
(3)被继承人的产权证明,如证等。
(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的,应提交遗嘱。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二、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是什么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是:
1.遗嘱公证,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叫做公证遗嘱,也就是到公证处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
2.继承公证,也就是将遗产继承的情况进行公证,继承公证不属于专业术语,一般很少有人会进行继承公证。
法务时刻提醒你,经公证的遗嘱与其他未经公证的遗嘱相比,效力是最高的,其他未经公证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相抵触的部分只能按公证遗嘱办理。而继承权公证则是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实现财产提供有力的法律凭证。
三、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1、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到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涉及不动产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2、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要依据的规定,结合公证的原则和程序,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查明后发给公证书。
总结:通过上文的解答,相信此时大家都已经比较清楚办理办理继承权利公证的注意事项吧。希望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能够对此有进一步的了解。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了这方面的法律纠纷而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专业提供公正代办服务18年。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5b8C2pRXAJWBFM.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