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门诊住院是有二次报销的。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给予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2 万元至 5 万元(含)报销 60%;5 万元至 10 万元(含)报销 65%;10 万元以上报销 75%,大病保险的最高报销限额为 40 万元。
建议参考:
1、了解报销政策:在就医前,建议了解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包括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2、保留相关凭证:在就医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凭证,如发票、病历、检查报告等,以便在报销时使用。
3、及时报销:在就医结束后,要及时到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医保 app 等渠道进行报销,以免错过报销时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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