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他人偷越国罪立案追诉标准(我国刑法对组织他人偷越罪的立案规定是什)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1、合阳县司法局|以案说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代价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3、中国发布丨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合阳县司法局|以案说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代价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左右,被告人甲通过抖音,联系到一名出资帮人偷渡的“蛇头”,在对方的安排下,被告人甲先转机到达云南沧源县,后由偷渡向导带领偷越国境至缅甸佤邦,被安排到一个赌场上班。2019年8月下旬,甲由缅甸佤邦偷越国境回国。期间,被告人甲结识了缅甸佤邦赌场老板乙和当地专门组织偷渡的蛇头丙。2019年9月以来,甲通过乙、丙,先后5次组织丁等共计8人偷越国境,将他们带到赌场上班,从中获取“人头费”,并获得其在赌场诱骗赌客所输钱款的部分提成。后甲、丁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甲违反国家国境管理法规,破坏国境管理正常秩序,多次组织他人非法偷越国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丁明知被告人甲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仍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甲积极组织准备偷越国境的人、主动联络境外人员购买机票及策划线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故对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甲属从犯的观点不予采信。被告人丁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其可依法从宽处理。对被告人丁的辩护人所持被告人丁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观点予以采纳。同时对被告人甲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甲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二、被告人丁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三、对被告人甲非法所得6000元予以没收。
法条链接: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六十七条 【自首】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4月13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情况。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出席会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问:近期,境外疫情从陆路边境输入的风险受到关注,对此,国家移民管理局采取了哪些管控措施来守住我国长达2.2万公里的陆地边境线?
目前与我接壤陆地邻国中,多数已报告有确诊病例,疫情还处于上升阶段,防控疫情自毗邻国家输入的压力在增大。我国陆地边界线漫长,除边境口岸、边民通道外,还有数量众多的山口、便道、渡口、小路,情况非常复杂,管理难度很大。为此,国家移民管理局不断强化防控疫情输入的工作部署,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跨境流动。禁止第三国人员从边境口岸出入境,严格控制签发各类边境地区出入境证件,限制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必要出入境活动,双方边民出入境人数较以往大幅下降了近九成。
二是从严管理出入境口岸通道。对疫情发生以来已关闭的边境口岸,继续关闭。季节性口岸延期开关。限制边境口岸、边民通道人员通行,仅保留货运功能。协同相关地方部门对关停的边境口岸、通道加强值守看管。
三是在边境地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地方干部群众,加强警力调整部署,对易发生非法出入境活动的便道、山口提高巡逻管控密度,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走私、贩毒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查获、堵截了一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
四是加强对边境地区群众的政策法律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加强与毗邻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的执法合作,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动采取与我方协调一致的防控疫情措施,联合打击跨境违法活动。
问:国家移民管理局对于防范陆路边境疫情输入,特别是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进行了很多部署,对违法行为也加大了打击力度,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案例和成果?
近段时间以来,我有关边境地区移民管理机构,加大对非法出入境活动打击力度,查获一批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件,抓获多名组织偷渡的违法犯罪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如,近日云南、广西边境管理机构接连破获了3起特大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案件,捣毁犯罪团伙4个,抓获一批组织偷渡违法犯罪人员,查堵一批企图非法出入境人员。同时,对运送偷渡人员的多名“黑车司机”,容留偷渡人员、不如实登记信息的宾馆负责人等其他涉案人员,都严肃追究了法律责任。
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疫情期间发生的偷越国(边)境行为,增加了疫情自境外输入的风险。为进一步强化陆地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近期移民管理部门已集中投入力量,对偷越国(边)境违法活动进行专项打击,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等七种严重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此也郑重警告企图组织、参与偷渡活动的不法分子,以及协助组织偷渡活动的人员,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请边境地区的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偷越国(边)境行为可能导致疫情跨境传播的危害,发现偷渡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部门举报,共同保护我们的健康家园。
中国发布丨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中国网4月13日讯(记者 赵晓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就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表示,疫情期间发生的偷越国(边)境行为,增加了疫情自境外输入的风险。
根据刑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等七种严重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网4月13日讯(记者 赵晓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就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表示,疫情期间发生的偷越国(边)境行为,增加了疫情自境外输入的风险。
根据刑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等七种严重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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