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私信咨询,说老板为节省运营成本,计划把公司搬到外地小县城,要求全体员工必须签署无条件同意承诺书,否则算自动离职,是否合法?
这当然不合法。公司当然有权从成本角度考虑,搬迁至土地厂房以及人力成本较低的地方,实践中有很多这种案例。但前提是必须依法妥善安排员工去留问题。
所谓依法妥善安排是指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因为搬迁问题涉及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搬迁至外地必然给很多员工,尤其是有家庭的员工带来不便。如果员工不同意随公司搬去外地工作,公司不得强迫员工搬迁,而应当在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不同意搬迁就视为自然离职,或者要求员工自己辞职走人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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