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社会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对于女职工是带有明显得歧视的,因为女职工肯定是避免不了结婚生子的。但是,这在我国法律上是绝对不允许的。并且,为了更好的维护女性职工的权益,我国法院规定的是有生育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产假的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2023女员工产假规定
一、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二、现行生育二孩规定:不享受晚育假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
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三、二孩产假能休多久?
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更不是独生子女,因此,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基础性的98天。
四、国家对于陪产假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的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2023产假新规定是多少天
法律常识:
关于产假的天数,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国家法定产假
(一)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前假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三)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四)保胎假
由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二、我国各省、市的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不同程度地延长了女职工产假的时间。
1、北京市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2、上海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3、广东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4、重庆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5、四川省
符合计生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6、湖南省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7、湖北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8、河南省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9、河北省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10、山东省
符合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1、辽宁省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
12、福建省
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13、云南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14、安徽省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15、山西省
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九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023年女职工法定产假假期待遇
一、产假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三、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四、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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