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导读】制定《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下面法务时刻小编就把该办法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式制作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第四条

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签订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第五条

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所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二)被许可人印制商标标识的,应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其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三)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其注册标记的使用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委托印制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所印制的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二)所印制的商标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标记。

第七条

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标识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商标印制单位不得承接印制。

第八条

商标印制单位承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中的图样应当由商标印制单位业务主管人员加盖骑缝章。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

第九条

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帐。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入社会。

第十条

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

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擅自设立商标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商标印刷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商标印制单位违反第七条规定承接印制业务,且印制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所述的商标行为,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商标印制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商标标识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包括注册商标标识和未注册商标标识。本办法所称“商标印制委托人”是指要求印制商标标识的商标注册人、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以及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其他商标使用人。本办法所称“商标印制单位”是指依法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办法所称《商标注册证》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发的有关变更、续展、转让等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9月5日发布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法务时刻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法务时刻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459C2pRVQZSB1Q.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非法印制商标标识应如何处理

    【导读】现代社会是的时代,注册商标标识是受到保护的。那么,非法印制商标标识应如何处理?法务时刻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非法印制商标标识应如何处理 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予以制止,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

    2024-12-10 23:22:28
    38 0
  • 商标注册印制管理办法

    【导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分别《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登记从事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

    2024-12-10 20:22:49
    38 0
  •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的观点吧。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

    2024-12-10 20:06:38
    44 0
  • 对商标印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解析】在生活中,有不少人会问到关于商标印制的问题,那么其相关的又有哪些呢?问题并不复杂的,接下来,法务时刻小编为有需要的朋友讲解一下对商标印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帮助到你。 对商标印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自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两个文件发布

    2024-12-10 19:29:17
    42 0
  • 出版社印制科工作计划(汇总16篇)

    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出版社印制科工作计划(汇总1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出版社印制科工作计划(汇总16篇)》。 出版社印制科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教研室自身建设 1、教研室复查验收 20xx年教研室将省教育督

    2024-12-10 18:48:47
    50 0
  • 印制科工作计划精选10篇

    印制科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一.科室管理方面: 20xx年我科着重加强两方面工作。 一是质量建设:包括图像质量和诊断质量及服务质量。这方面的工作重点是把人员分成两个专业组。一个技术组,负责科室的图像质量的采集、储存、传输及整改提高;另一个是诊断组,主要负责科室的诊断报告

    2024-12-10 18:48:37
    34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