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是不容侵犯的,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署名权的,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明确署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晰的认识署名权,以有利于署名权的保护。那么侵犯他人署名权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法务时刻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侵犯他人署名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行为危及他人人身、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可以按一般的侵权行为来认定,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可以根据《》的相关规定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第五章的相关规定。第47条只规定了民事责任,第48条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来适用。
署名权的内容:
1、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决定公开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名字;决定不公开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并不是作者放弃署名权或没有署名权,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作者对署名权的一种处分行为。
2、署名方式决定权。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作者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及相应程度的选择。署其本名或笔名,则是将其作者身份公之于众;署其他为人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则往往是部分隐瞒或完全隐瞒自己的作者身份。
3、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作者排名顺序的不同,往往对作者的影响也很大。就一般情况而言,排名靠前的作者往往能得到人们较高的评价。如有的单位在评定职称时,对合作作品,只承认排在首位的作者可以作为其著作成果来参评职称。
4、署名指示权。如果作品署名发表,其他人在以后以出版、广播或改编等各种形式公开利用时,应当说明其署名。从署名权的本质出发,在公开利用其作品时,如事先未经作者特别同意,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出处。
法务时刻小编提醒您,准确地把握了署名权的实质,即在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而不管这种标记出于什么目的。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法务时刻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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