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先权是怎么申请的

【解析】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是怎么申请的?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法务时刻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法务时刻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优先权是怎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如果在先申请是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还应当写明受理申请的国家专利局或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提交经受理申请的国家的受理机关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按规定应当提交专利局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申请时未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或者在三个月内未提交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法务时刻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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