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的相关条件如下:
一、鉴定人的资格为保证鉴定结论的可靠性。
二、鉴定机构的条件为保证鉴定结论的正确性。
三、被鉴定人的要求为保证鉴定的合法性。
【依据】
《司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向人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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