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都拿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等材料,的,应当提交书面起诉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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