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期限

  我们都知道,对于当事人上规定了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时效,对于公检法机关法律也是规定了相应的期限。那么立案后侦查期限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期限

  (一)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

  (二)逮捕的规定:

  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三)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逮捕后(2+1+2+2+无期限)=7个月(可更长)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以下四类案件:

  1、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二、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以当作证据。具体的证据种类有: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意见等。

  三、刑事案件怎么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精神损害是由犯罪行为导致的,被害人不能主张。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规定司法机关的侦查期限有利于督促司法机关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期限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务时刻,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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