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后如何撤销

房屋买卖公证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买卖双方可能需要撤销公证。那么,房屋买卖公证后如何撤销呢?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公证后的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具体而言,房屋买卖公证后的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

房屋买卖公证是在买卖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撤销公证也需要得到双方的共同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撤销公证,那么撤销将无法进行。

2. 未发生过户。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那么公证的效力已经发生,撤销公证将会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因此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 撤销公证需在公证处办理。

房屋买卖公证是在公证处进行的,因此,撤销公证也需要在公证处进行。买卖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公证书前往公证处办理撤销手续。

总之,房屋买卖公证后的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将会产生法律后果。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公证时,买卖双方需要认真考虑,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当事人申请撤销公证,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公证书和有关材料。公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公证机关决定撤销公证的,应当收回公证书并通知有关机关。公证机关决定不予撤销公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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