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律
“军强国安,泱泱华夏,一瞥一捺是脊梁。”作为守卫国家边防、保护国家利益的中坚力量,军人是全社会备受尊重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作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那么,有关于军人权的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不妨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01
破坏军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注意的是:
1.“明知”
指现肆旅悉役军人配偶的出轨对象通过各种方式、渠道知道自己正在交往的对象是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同居、结婚、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应认定为“明知”。“明知”下的行为,其主观恶性较大。
2.“现役军人”
本法条所涉及的与军人有关的主体均是围绕现役军人展开的,即现役士兵和现役军官。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虽然不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序列,但在婚姻问题上仍然按现役军人婚姻问题处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02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需要注意的是:
1.“暴力”:
是指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人身施以殴打、伤害、捆绑等行为。
2.“威胁”:
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名誉、毁坏财物等方式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镇散进行要挟、恐吓的行为。
3.构成要件
(1)该罪名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作为构成要件,即行为人故意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
(2)受到阻碍的必须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对于军人违反法律规定、超越职权行为的制止,不构成该罪名。
03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
“招摇撞骗”:
是指假借军人名义到处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人民军队的信任、爱戴进行欺骗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例如,冒充军人身份以招兵的名义骗取青少年财产、冒充军人骗取军人相关待遇等
04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佣逃离部队军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需要注意的是:
“情节严重”:
是指多次实施煽动行为,煽动多名军人或者军队的高级人员离开部队以及雇用多名或多次雇用逃离部队的军人等情况。
构成要件:
(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2)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其军人身份而故意的,且裂乎客观上实施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法律分析:
2021年颁布的新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一条 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应当体现中国特色,借鉴国际经验,围绕海南战略定位,发挥海南优势,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
第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 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棚袜睁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第四条 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链岁、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责任,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军队战好州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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