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主动放弃缴纳社保,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的观点吧。
很多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仅劳动合同签订的是最低工资(目的是为了降低社保缴纳基数,可以少交社保),有的单位还跟员工签订《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让员工主动放弃社保。
在开始本文章之前,首先要知道的是,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合同的约定而丧失,即便是员工自愿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合同依然是无效的,如果员工要求补缴社保,不论是仲裁委还是法院,都会依法支持补缴。
那么如果补缴社保能得到支持,因为没有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能不能得到支持呢?来看一下发生了浙江的一个案例。
(2021)浙0206民初6433号
吴某于2015年3月10日入职被告公司处,入职当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被告公司直到2017年4月才开始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吴某虽签署了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但被告公司未按约支付原告补偿,违背了公平、对价、诚信原则。为此吴某向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经过仲裁、一审,均未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支持。
吴某于入职后已在参保人员名单上签字确认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现吴某以被告公司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与被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告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该书面承诺无效,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除非劳动者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并非员工自己本人的签字,系伪造,当然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难举证。大部分劳动者放弃缴纳社保,看中的就是单位能将这1000多的社保费用也当成工资发放。殊不知,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行为。依法缴纳社保对员工的权益是充分的保障,不仅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生育津贴的领取,还能给自己的养老增加一份保障。
对于主动放弃缴纳社保,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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