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有什么程序
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按法定顺序清偿;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4、自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的股份是怎样的
按照是不能退出的,只能转让.这里你要明白你参与投资的公司在工商登记的时候是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某某有限公司.要是是某某有限公司的话,你的股份的转让要你投资公司的所有同意你转让股份,你才能对外转让你的股份,如果有人不同意你对外转让股票,那他就要接收你的股份.转让后要到工商机关进行转让登记.要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话,不需要股东同意,你就可以自己对外或者对内转让,转让后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关于转让价格的计算以最近一年的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转让价格的基础.这里不存在清算,因为只是你这个股东要转让,不是公司不继续经营下去了.要是你的股份有51%以上的话那你就可以提出清算. 你也可以联名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要求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五年没有分红也不是不可以.要看经营层是怎么打算的,他们应该给股东有个说明。
股份制企业破产的清算是按照个人在企业中占股比例进行的。并且作为股东,你的股权转让必须在其他股东的同意下才可以转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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