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协议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办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先订立书面,再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
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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