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该如何处理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该如何处理的观点吧。

换购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鼓励消费。当消费者在某个购物平台或是商场消费满一定金额之后,商家会给予换购券,在它所指定的“换购”商品中选择一款,即可得到心意的“换购商品”。

  网友咨询:

  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该如何处理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1edC2pQVQZXAVI.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 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解析】在当前社会中,商标对于一个品牌公司来说有多重要,想必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吧,那么,上对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规定有哪些?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法

    2024-12-11 04:01:17
    44 0
  • 侵权责任的特征有哪些(民法典侵权损害的法律解释)

    大家都会清楚,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在生活中经常都会有出现。所以,侵权行为肯定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自然有关于侵权违法的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2024-12-11 03:55:33
    48 0
  • 特种车辆作业时致人损害,交强险应否赔偿

    搅拌、挖掘、起重等特种车辆在作业时因操作不当致第三人损害,交强险应否赔偿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且争议较大。支持论者认为,特种机动车在进行作业时发生的致人损害事故,可以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而反对论者认为,特种车辆致人损害

    2024-12-11 03:53:14
    48 0
  • 孩子在被托管期间造成他人损害,责任该如何承担?

    现阶段,很多父母白天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小孩,选择将孩子放在托管机构。如果孩子在被托管期间嬉戏打闹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一起来看看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孩子在托管机构致他人受伤的侵权案件。  小周、小张和小丁系城固县某托管机构学生,

    2024-12-11 03:31:31
    55 0
  •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谁赔偿(最新精神损害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提及到精神损失费的问题,第二十三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解释中没有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规定和计算方法,但请求

    2024-12-11 03:31:29
    52 0
  • 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方法)

    一、安徽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

    2024-12-11 03:31:27
    60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