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改民族的条件:父母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在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方不同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应当由直接抚养方提出申请,对其民族成份进行变更。
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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