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老丈人的女婿不需要还,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除非女婿通过继承了老丈人的,那么女婿就应该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为老丈人生前所负的债务承当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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