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
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按照审判委员会委员专业和工作分工,召开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等专业委员会会议。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uduzhe.cn/fb174C2pWVAlRAFI.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