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新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成为继承人。继承顺序和比例标准是多少呢?

排在第一位的是具有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第二位依照遗嘱、遗赠继承的继承人,第三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前位的情况,则直接按照后位顺序继承。

仅就法定继承而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的和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利,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遗产分配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使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以下情况例外: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进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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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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