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统交通食宿费、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医疗补助金、以及其他费用。
工人受了工伤有哪些赔偿
一、工人受了工伤有哪些赔偿
工伤有以下赔偿: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二、工伤赔偿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应以实际工资计算
1.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4.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8.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工伤赔偿金怎么领取
工伤赔偿金的领取: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4.工伤赔偿1-6月能拿到钱。
受了工伤应该怎么办
一、受了工伤应该怎么办
受了工伤的处理是:
1.及时送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依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支付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认定单位情况说明怎么写
三、工伤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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