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怎么离婚?分割财产遗产的流程?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的观点吧。
一、怎么离婚,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在中国主要有两种:
(1)协议离婚。
①申请: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
③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①起诉: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②立案: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立案并发出通知;
③庭审:开庭后,法官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制作调解书;
④判决:调解无效时,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⑤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离婚,可选择起诉离婚,一般流程:
①起诉: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②立案: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立案并发出通知;
③庭审:开庭后,法官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制作调解书;
④判决:调解无效时,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⑤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唐菊雄律师团队提醒: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在没有法定情形时,一般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三、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主要有2种:
1、夫妻双方协议做出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在无双方特别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特殊情形下,可予以均等分割,判决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4) 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主要包括: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主要在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价值与用途时采用;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当的价金。
四、离婚后孩子归谁?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商随父方生活的除外。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1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有争执,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五、遗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物尽其用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唐菊雄律师团队提醒:“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对于怎么离婚?分割财产遗产的流程?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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