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的过程中,很多人喜欢拎包入住的方式,解决了所有问题。可是在租赁期间,会遇到房屋、家电等需要维修的问题。那么租赁的房屋及家用电器的维修责任归谁,维修费用由谁支付呢?
网友咨询:
租房家电坏了哪一方负责?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母德乘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712-714条的规定,除非双方另外有约定,出租人应当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在正常居住情况下,租客在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房东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租客为了居住需要可以先自行维修,当然,维修费由房东负担。如果因为房屋的维修影响到了租客的正常居住,可以要求房东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不过,如果是因为租客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就应由租客自行承担维修义务。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母德乘律师解析:
签订租房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签订租房合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证过的委托书;
2、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
3、准备两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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