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协议书遗失了不是补办是补领,双方可以去机关进行补领。当事人在丢失后,应带着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登记中心申请工作人员查阅离婚档案,然后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并请工作人员加盖的公章,这样复印件就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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