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越来越多,产品也越来越多,随之带来的就是商标越来越多,那么哪些商标可以使用,哪些商标不能使用,下面法务时刻小编您介绍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哪些特殊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法务时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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