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1月,陕西省各级养老经办机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为以下三类人员调整增加了相关待遇。
从2012年1月起,中央属及省属离休人员调整增加生活补贴。另外,依据陕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从2012年1月起,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每人每月增加200元生活补贴(即志愿军补贴)。
另依据陕人社函[2011]885号文件,从2012年1月起,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因病退休和政策性提前退休以及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的人员办理退休,可执行最低养老金标准。(本报讯 记者 兰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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