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汇总6篇)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 第1篇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

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 第2篇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 第3篇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走,房东属于违约,如果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房东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在租客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房东不得要求提前搬走。如果房东出卖房子,房东也是没资格赶我们提前走的。

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东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 第4篇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二)承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房屋租赁合同使双方当事人的行为都处于合同约定的制约之下,而合同的约定只是最为理想的情况,任何人都无法预见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双方当事人对此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处理此事,若实在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最好寻求律师帮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什么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 第5篇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

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 第6篇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可以随时搬走。

其次,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理: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未约定租期属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fe2C2pWUAFWB1U.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下一篇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推荐

  • 网络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是什么?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网络买卖合同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险负担规则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关键。本文将从网络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规则出发,探讨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帮助从业者更好地规避风险。一、网络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1. 合同成立时的风险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24-12-11 05:45:15
    59 0
  • 短租合同(推荐20篇)

    短租合同 第1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日订立本租房协议,并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用途及入住

    2024-12-11 04:06:50
    60 0
  • 2024租店合同

    简介:法务时刻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2024租店合同》,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还可以找到更多《2024租店合同》。 租店合同(精选6篇) 租店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

    2024-12-11 04:06:43
    55 0
  • 圆通快递运输合同精选9篇

    摘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6.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

    2024-12-11 04:06:36
    59 0
  • 2024正式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

    正式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____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签订本合同。 

    2024-12-11 04:06:32
    76 0
  • 2024正式的中介购房合同 房产中介购房合同

    正式的中介购房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____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签订本合同。  

    2024-12-11 04:06:32
    71 0

发表回复

8206

评论列表(0条)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