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跨国办不难。夫妻双方只要按照以下流程就可办理涉外诉讼:
1、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先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然后国内的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3、法院经审查立案后,双方送达应诉通知,并择日开庭。
4、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夫妻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审理、判决。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院提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
本文来自管理员投稿,不代表资源分享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uduzhe.cn/fbf82C2pRXAJTBVc.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