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具体一点的,知道的,谢啦。
民法主要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关系包括:人身关系;物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等等。
主要内容有:人身关系中的: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关系中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相邻关系,共有关系;债权债务中的: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另外,涉及人身属性的婚姻继承关系等;
主要法律法规有:《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 等;另外,我国实行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像《民法通则》、《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也涉及商事的一些内容!!!
望采纳!!!!
二、民法总则法律条文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二建:民法包括哪些法律?
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
商法:《公司法》
《招标投标法》不确定,应该属于民法
四、我国有哪些民事法律
狭义的民法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知识产权法及上述法律的司法解释,其他一些经济法也含有部分民事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土地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房地产法、证券法、银行法等。
但广义的民法还包括商法:主要有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
与民法有关的法律还有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证据规定、民诉意见、关于民事执行的意见),也算是民事有关的法律。
五、民法总则中有关侵权法的条文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有关侵权法的条文新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相关知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一)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2、 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二)停止侵害
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排除妨碍
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
(四)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为或者物件引起的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急事实状态。
(五)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侵害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获得的财产移转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
(六)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适用此种责任形式的条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损害的财产在客观上具有恢复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损害的财产须有恢复原状的必要。
(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响所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人不利后果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是指加害人在其侵害后果所及范围内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曾受损害的状态。消除影响是侵害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则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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