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关于人变更说明的相关规定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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