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对于商标三年不使用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上的规定。下面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三年不使用应该怎么办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于本文的内容介绍大家都清楚了吧,这是实际中很重要的一点。对于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的应当申请撤销,我们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交纳,才能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大家就要详细进行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务时刻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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