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每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劳动者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劳动者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劳动者交违约金,不给劳动者办离职手续,对劳动者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关于辞职的理由,建议劳动者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另外,律师说平台收到很多关于试用期的法律咨询,关于试用期需要知道这些:
首先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
试用期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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